黑龙江齐齐哈尔宁安市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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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国土资源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黑政土〔****〕第***号批准的《征地方案》,宁安市国土资源局经对被征地村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将城市规模范围内,宁安镇红城村、福荣村,征收为国有土地。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宁安镇红城村**元/m*、福荣村**元/m*。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黑政发〔****〕**号文件第九条规定补偿。三、青苗补偿标准按照黑政发〔****〕**号文件第九条规定补偿。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总计***.****万元。五、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根据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该项目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宁安市国土资源局。七、本方案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特此通告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view.ph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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