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刘贤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017]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权利人的申请,给予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德房字第*****号
权利人:刘贤平
不动产权证类型: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坐落:寨头新村***号公告单位: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tzgg/******/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