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变更公告]2017年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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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项目变更公告(分包编号:青海诚德公招(货物)****-***-*)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一、公告内容: 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年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项目”
更正公告******受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委托,已于****年**月**日发布的****年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为方便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发布更正公告。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德公招(货物)****-***采购项目名称****年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智能化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万元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更正事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其他事项中“四、联合体投标”澄清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联合体不具备投标资格:*.*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数量不超过*个,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内容应满足下述要求,否则该联合体视为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明确联合体各方及主体;***.******.***、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同意:①联合体主体代表联合体各方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授权联合体主体及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加盖公章及签名。同时联合体各方均承认其投标结果;②联合体主体代表联合体各方与采购单位沟通;③联合体主体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承担其他联合体各方违约的连带责任;④如中标,则采购单位按合同规定向联合体主体支付款项,并由联合体主体开具发票。*.*联合体主体必须符合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文件或具有授权资格的总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文件;***.******.***投标人需在青海地区常年有售后服务工程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各方投标人,均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附带的《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系统图》为无效图纸;*、其他内容不变。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桑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南山路东**号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转***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号公寓楼**楼其他事项/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年**月**日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财政厅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南山路东**号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号公寓楼**楼联系人:桑先生联系人:魏女士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