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自有房产第四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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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项目名称:******许昌分行自有房产第四次转让项目编号:FW************公告开始日期:****年**月**日公告截止日期:****年**月**日资产转让方式:整体转让挂牌价格:*******.*元标的信息标的名称:长葛市金桥路街道二街坊腾远.金色家园*号楼*******临街门面房数量:评估值(万元):***.**评估机构:河南省豫******评估报告书编号:豫郑豫建评字【****】******B号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核准(备案)机构:******所有******许昌分行房产证号豫(****)长葛市不动产权第*******号证书编号***********不动产单元号建筑面积(㎡)***.**房产坐落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金桥路街道二街坊腾远.金色家园*号楼*******套内面积(m*)***.**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国有出让/市场化商品房设计用途商业/商业服务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使用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房屋户型临街商品房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层房屋朝向正东装修情况配备电梯是附属设备标的说明该处房屋位于长葛市金桥路街道二街坊腾远.金色家园*号楼*******临街门面房,新房重大事项揭示:*、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否*、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转让标的是否存在租赁:否*、标的企业存在优先购买:否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该房产权属清晰,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买受人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转让方承担以外,其他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担移交转让标的前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标的移交后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转让方信息转让方名称:******许昌分行法定代表人:马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经济类型:******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批准单位:******批准形式:批复批准文号:关于同意许昌分行处置长葛金色家园房产的批复交易条件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保证金设定:保证金金额:***万元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处置方式: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交易中心损失,后冲抵转让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相关附件:产权交易合同.pdf报名指南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包括优先购买权人)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提交受让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中心联系人:王女士孔女士联系人电话:****-************-********-***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号豫港大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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