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湖南运通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湖南********%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湖南********%股权转让方名称 长沙市轨道******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未进行****年度审计,本公告中****年度财务指标出自标的企业****年**月**日财务报表; *、标的企业与******于****年*月**日签署《生产经营承包协议》,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之约定,当转让******均完全转让所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即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本项目受让方与标的企业及其他股东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解除《生产经营承包协议》。《生产经营承包协议》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截至****年*月**日,标的企******债务为人民币**.******万元。根据相关约定,标的企业******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后(即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债务人民币**.******万元归******; *、其他信息详见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前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各项协议,并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尽快办理标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已签署的现有劳动合同。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风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举牌等方式参与受让。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