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通海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血气分析仪、呼吸湿化治疗仪(高压吸氧仪)”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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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公告正文附件*:通海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血气分析仪、呼吸湿化治疗仪(高压吸氧仪)”的公示通海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血气分析仪、呼吸湿化治疗仪(高压吸氧仪)”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申请理由:通海县人民医院为保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需采购进口血气分析仪*台、呼吸湿化治疗仪(高压吸氧仪)**套。拟采购的血气分析仪、呼吸湿化治疗仪(高压吸氧仪)在性能、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操作便利性、使用寿命等方面等具有一定优势,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故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二、参加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专家姓名专家单位职称学历*杨开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学工程师硕士*杨华玉溪市中心血站高级工程师本科*杨勇帮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主任药师本科*熊文清玉溪市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本科*夏朝琛云南鼎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三、专家论证情况及论证意见(一)专家论证情况:****年**月**日**:**时,邀请了*名技术专家、*名律师组成论证专家组,对通海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血气分析仪、呼吸湿化治疗仪(高压吸氧仪)”进行了论证,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采购单位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汇报,对《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质询、答辩和讨论。该项目拟申请采购的“血气分析仪、呼吸湿化治疗仪(高压吸氧仪)”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论证意见:技术专家意见:拟采购的设备属于重危病人的精准检测和抢救治疗设备,所需要产品技术先进、功能全面、安全性高、稳定性好、数据精准可靠、故障率低,专家组一致同意建议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法律专家意见: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我国《禁止进口货物目录》限制或禁止进口的产品类别,拟采购进口产品设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五、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意专家论证意见。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通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通海县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富善街**号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主任 ****-*******通海县人民医院****年*月**日EndFragment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newbulletin_zz.do?method=toaddmodify&operator_state=*&lxflag=jk&flag=view&bulletin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