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全区城乡人居环境遥感扫描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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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名称: 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全区城乡人居环境遥感扫描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全区城乡人居环境遥感扫描服务项目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全域遥感扫描、全域新增重点遥感监测、系统维护、局部重点区域扫描监测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服务延续性:****年*月经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大排摸大提升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遥感扫描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杭经采字[****]-***号)单一来源采购确定浙江******为成交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其已完成南浔区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大排摸大提升大督查遥感扫描服务项目内容,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等充分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大排摸大提升大督查遥感扫描技术服务延续性的需要。 *、唯一性:****年《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大排摸大提升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遥感扫描服务项目》由浙江******完成,浙江******有我区乱堆、乱放、成片垃圾、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工作历史数据可进行综合分析利用,其他单位无法提供历史数据进行综合利用分析。 *、成本控制需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和浙江******已于****年*月**日签订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综合示范应用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框架,该框架合作期限为三年,协议内容明确全市利用高分辨率航空遥感技术服务于人居环境等进行综合利用示范。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德清县农业农村局等均由浙江******提供人居环境整治遥感监测技术服务。 浙江******在全市人居环境大排摸、大提升、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中已经为我单位提供了相关遥感数据,同时根据业务处置流程进行了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服务,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拥有丰富项目经验的技术团队与同类项目成功案例,能够有效控制本项目成本。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全区城乡人居环境遥感扫描服务项目”向浙江******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
地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塔山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唐蓓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孙科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附件:单一来源公示-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全区城乡人居环境遥感扫描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