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桩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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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桩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桩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编号:网****(***)号绍兴市******(建设单位)的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桩基检测项目 ,于****年**月**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城乡工程检测 有限公司 雷涛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 工期 质量 报价(元) 得分 **日历天(检测工期不得影响总包进度,现场服从总包管理的前提下,穿插、分批次检测。静测试验,甲方通知后*天进场,条件允许下不间断检测;动测试验,甲方通知后*天进场,条件允许下不间断检测;检测报告需要在检测完成后七天内提供。为不影响总包进度与施工,检测单位必须时还需提供阶段性报告) 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并按业主要求提交相关成果资料,提供资料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测结果获得上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认可 *******.** **.**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绍兴市******(建设单位)浙江******(代理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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