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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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原文链接地址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招标公告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苏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YCG-****-***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包名称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且其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则要求提供验资报告或有效的银行的信用证明)。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信用湖南”网站(***.******.***.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cn)和“信用郴州”网站(***.******.***.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贰万元整(¥*****.**)。
*、缴纳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缴纳方式: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银行账号:********************-****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字样)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号
(*)联系人:李菊红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郴州市福城国际B区**楼
(*)联系人:刘海燕
(*)电话:***********
十、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根据《郴州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提供身份证及健康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