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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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MASCG-*-F-H-****-****)
二、项目名称: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艇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金柱南路**号
成交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执法艇品牌启航规格型号启航***型数量*艘单价*******.**元/艘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丹、魏海燕、邵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万元×*.*%+*.*万元×*.*%]×*.*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和县历阳镇海峰大厦*楼
联系人:邵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兴******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大程、黄加芳
电 话:***********、****-*******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冯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