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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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除原股东外,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做出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果采用一次付款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含保证金),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 (*)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收到的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同意自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和转让方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股东,如行使原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须采取场内行权的方式行使,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向北交所提出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同等条件下就标的企业股东以外的意向受让方的最终报价当场表态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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