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瑞安市虹桥路(瑞湖路至滨江大道段)提升改造及虹桥南路给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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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虹桥路(瑞湖路至滨江大道段)提升改造及虹桥南路给水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评定分离) 一、招标人名称: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虹桥路(瑞湖路至滨江大道段)提升改造及虹桥南路给水改造工程 四、招标项目编号:A****************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八、开标日期:****年**月**日 九、中标候选人结果: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浙****** ****** ****** 质量 合格,苗木成活率***%; 合格,苗木成活率***%; 合格,苗木成活率***%; 工期 ***日历天(其中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路面工程); ***日历天(其中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路面工程); ***日历天(其中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路面工程); 企业资质及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 投标报价(元) ******** ******** ******** 项目负责人 孙朝权 郑妙卫 石佳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浙************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浙************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豫************ 十、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项目名称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浙******,孙朝权 乐清市中心区清远路工程(四环路—六环路) 合同价款:********元 ******,郑妙卫 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 合同价款:********元 ******,石佳 宝丰县平郏线、平石线、G***、汝瓷大道生态廊道工程 合同价款:*********.**元 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商务标中分项工程“滨河公园排水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低于规定费率的下限 根据招标文件第**页第*.*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为***日历天,与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路面工程)”不符 根据招标文件第**页第*.*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为***日历天,与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路面工程)”不符 根据招标文件第**页第*.*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定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经定标委员会票决,浙******得*票,******得*票,******得*票,确定浙******为中标人。 十四、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三个工作日。 十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十六、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绍************、******、******、************、************、卓越******、浙江************、******、************、******、核****** 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浙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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