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关于【195号路、环湖路跨草海隧道涉路质量和安全施工技术评价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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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号路、环湖路跨草海隧道涉路质量和安全施工技术评价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发布时间:****-**-**【点击下载】 我中心于****-**-** **:**,在昆明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大厅为******公开选取工程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采购项目名称***号路、环湖路跨草海隧道涉路质量和安全施工技术评价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发布日期****-**-** **:**选取中介日期****-**-** **:**服务金额¥***,***.**元至 ¥***,***.**元金额说明*.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万元(每处**万),最低限价为**万元(每处**万元)。
*.竞标人应结合现阶段市场价格及自身情况,充分考虑能给予采购人的最大优惠,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分别对***号路(新街路至海源南路段)、环湖路第三段、环湖路第四段三条市政道路跨草海隧道的涉路质量和安全施工技术评价报告编制工作进行平均报价,即:每处子项报价为总包干价的三分之一,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每处的分项报价函。
*.报价为竞标人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次采购工作范围内的调查费、资料收集费、工作经费、报告编制费、文本打印费、专家评审费、相关会务费、税费、后续服务及完成评估所需的其它费用,以及相关的所有费用。
*.竞标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成本、费用、税金、利润、风险、外部协调及市场环境等所有因素进行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因政府审批要求或政策调整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范围变化、规模变化、投资变化等情况的,合同总价均不做调增,中选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索赔。若项目不再实施或部分不实施,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款项,中选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索赔。
*.因采购人原因需对合同签订主体进行变更,中选机构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善合同变更相关手续,并继续履行服务职责。 *.中选机构需在中选后提供本项目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合同签约价,总价需与中选金额一致。选取中介方式网上竞价+随机抽取中选机构名称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中选机构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昙华路***号中选金额¥***,***.**元合同履行日期****-**评标委员会成员Xxx xxx xxx xxx采购单位名称******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备注昆明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