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明光市潘村镇柳塘村艾草仓储项目(小额工程)选取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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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潘村镇柳塘村艾草仓储项目(小额工程)选取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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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潘村镇柳塘村艾草仓储项目(小额工程)中签人已经确定。选取结果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明光市潘村镇柳塘村艾草仓储项目(小额工程)项目编号czgc******-***选取人名称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明光市潘村镇联系人及电话何健、***********代理机构名称******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室联系人及电话李晗、***********选取方式小额工程随机选取选取时间****年*月*日成交单位名称******成交价(元)/费率(%)*******.**元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含专家评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代理费*****元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姓名刘岩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工期(服务期)(日历天)**个日历天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施工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施工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楼****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