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一院检验试剂第一批(1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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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院检验试剂第一批(*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市一院检验试剂第一批(*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 二、项目名称: 市一院检验试剂第一批 (*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商业广场*#楼****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葡萄糖测定试剂盒-GLU-HK(己糖激酶终点法) 品牌:宁波瑞源 规格型号:***mL(试剂 *:*×**mL+ 试剂 *:*×**mL) 数量:****** 人份 单价:*.**元/人份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健、王昭彪、张根葆、许琼、崔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固定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供应商单位:******,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北京******,投标函缺法人签章;北京******,不同投标人的机器识别码相同;合******,不同投标人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张宁 ***********;张怀远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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