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0年亳州市谯城区基层残疾人基础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标段编号:BQCG-2020-325-1)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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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QCG-****-*** 二、项目名称: ****年亳州市谯城区基层残疾人基础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国购汇金广场写字楼A座****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捌万叁仟元整(¥*******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详见附件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影、李允国、江拥军、马荣、张卫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期限:****年*月*日 *.招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信访室:****-******* *.驻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纪监组:****-*******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cn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 联系方式:许涛:***********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号(市政府向南***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十、附件****年*月*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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