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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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乙方:福建******根据招标编号为[******]YZYZB[GK]*******-*的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C******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立足闽清县“十四五”面临的形势任务,以重大问题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开展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发展战略、闽清县“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机制体制、闽清县“十四五”大气环境保护、闽清县“十四五”水环境保护、闽清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闽清县“十四五”固废污染防治、闽清县“十四五”农村环境保护、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专题研究。 充分衔接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闽清县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立足我县环保工作实际,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三大主题,系统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科学提出符合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 * 在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起草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国家、省、市相关规划相衔接等。 ******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在****年**月底完成初稿,向县生态环境局、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等征求规划意见与建议,并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规划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于****年*月前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路**号;*.*交付条件: 于****年*月前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编制《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要求:乙方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闽清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电子版*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本贰拾份。 *.期限:乙方应于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支付首期合同款后**个工作日内提交送审稿,向闽清生态环境局、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等征求规划意见与建议,并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规划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于****年*月底前提交报批稿,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为保证乙方有效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相关材料: (*)****-****年闽清县统计年鉴、环境质量报告、环境统计数据等; (*)闽清县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畜禽养殖规划等; (*)闽清县污水管网铺设情况、污水收集情况、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情况等; (*)水源保护区分布情况、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流域环境整治情况及治理计划、闽清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编制依据和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深度应能满足编制工作需要。 *.*工作条件: 甲方按时提供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协助乙方进行专家意见咨询工作。 *.*提供上述协作事项时间、方式: (*) 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技术资料; (*) 未能如期或切实提供上述协作事项,规划成果交付期相应顺延。 *.*其他: 无。 *、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批准实施。*.*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万元; * ** 规划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后且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万元; * ** 规划批准实施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即**.**万元。 。*、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责任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合同。**、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福州市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乙方: 福建****** 住所: 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号核应急指挥中心*至*层 单位负责人: 刘会杯 单位负责人: 陈志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晓铿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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