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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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WS-F********-* 二、项目名称: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科技园天柱路和信科技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非现场交通违法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次)服务范围:负责对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六安市市直范围内(直属一、二、三、四大队)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包含联网与未联网设备)所摄录的闯红灯、超速、闯禁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随意变道、压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图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认定……等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场地和设备要求 为确保图片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中标人需与交警支队签订 * 年的服务外包合同,并到交警支队指定的相关场地开展图片审核工作……等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时间:*年服务标准:对于合格图片录入机动车号牌、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对于不合格图片标注原因按照规定进行存放,并根据交警支队需求出具分析报告……等详见采购需求;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彬、杨启青、胡亚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和皖价服(****)**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凯旋大厦**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六安开发区经三路与 *** 国道交叉口向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凯旋广场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含变更公告) *.中标公示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报价单 *.二轮报价单&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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