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废金属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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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金属处置公告 转让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 ******废金属处置 二 项目编号 ****HFGJZD** 三 转让方 ****** 四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处置的废金属以废铁为主,微量废铜、废铝(主要为公交车辆零配件、各类总成上的废金属,部分废金属附着有塑料和橡胶等物质),共计约**吨(具体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一次性整体打包转让。 上述资产安徽财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评估报告书,废铁评估价为 ****元/吨。 *、回收地址位于合肥公交集团第六保修厂(合肥市临泉路与牡丹路口)、大修车间(合肥市和平路***号)、和平停车场(合肥市和平路***号)。 五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及转让要求 *、受让方须自行自费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受让方负责清运标的物范围内的全部物体,相关搬运工作和费用及搬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由何种原因造成,转让方均不承担责任。 *、标的资产均已报废,无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转让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受让方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转让方备案存档;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不允许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交易保证金。 *、受让方处置标的资产须符合国家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法经营。 *、受让方须在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六 处置 底价 废铁:****元/吨。 注:结算时废铜按废铁成交价格×*自动生成价格,废铝按废铁成交价格×*自动生成价格。 交易保证金 壹万元整 七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 无 。 *、收受方式为:√现金保证 √银行转账 *.收受人为:****** *.提交时限:受让方接转让方成交通知后五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将书面通知受让方,五日内不能办理的,转让方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退还: 无 八 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体现废金属回收资质的字样;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投标;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受让人: (*)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报价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九 公告期限 *、公告及报名期:****年**月*至****年**月**(工作日*:**-**:**,**:**-**:**,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逾期概不接收文件) *、递交文件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号合肥公交集团六楼开标室。 备注:报价单需按转让方文件规定格式提交,报价单一经提交,意向受让方不得撤回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 报名登记 *、报名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号合肥公交集团六楼招标办***办公室。 *、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报名和领取文件。 十一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金额暂定转让人废铁成交价***吨),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不足部分须在*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二 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密封报价法,指在转让方的组织下,在转让文件中锁定除处置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根据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密封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以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如最高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受让方。 十三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登记后提交报价单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采取转账的形式向合肥公交集团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账 户 ****** 账 号 *******************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 *、中标公示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转让公告签订合同的;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合同的; (*)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 (*)法律法规或转让文件中规定其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 *、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各意向转让方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到账的,视为投标无效。 *、除受让人外,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须于*月**日前至合肥公交集团六楼招标办***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履行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十四 成交公示 处置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转让方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日。 十五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王 奇,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 联系人:胡 工,联系电话:****-******** 主体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