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巩义市新规划永安路玛蹄脂玄武岩混凝土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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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巩义市新规划永安路玛蹄脂玄武岩混凝土工程-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新规划永安路玛蹄脂玄武岩混凝土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巩财磋商采购-****-**-*巩义市新规划永安路*cm厚玛蹄脂玄武岩混凝土工程,道路面积约*****㎡,本次工程费用包含运费、摊铺碾压施工费、管理费、措施费、社保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河******巩义市嵩山路***号**.**元/平方公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巩义市新规划永安路玛蹄脂玄武岩混凝土工程巩义市新规划永安路*cm厚玛蹄脂玄武岩混凝土工程,道路面积约*****㎡,本次工程费用包含运费、摊铺碾压施工费、管理费、措施费、社保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日历天刘丹豫************三、评审专家名单张会平、康秋红、郝建军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 号文和和国家发改办价格【****】*** 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定标日期:****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号 电话:****-********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巩义市政通路**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北京******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瀚海爱特中心A塔 **** 室联系人:韩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女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