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安县公路管理局新安县庙石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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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庙石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新安县X***庙石线公路改建工程起于石寺镇桥头,路线沿老路向西南,经渠里村、下孤灯村、上孤灯村、崔家庄村,上跨G**连霍高速,下穿新G***国道后经庙头村,止于X***庙正线。本项目路线长**.***公里。此次内容为行车道两侧绿化平台(含土路肩)内种植胸径**cm法国梧桐。******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新安县庙石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日历天常萌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月玲(磋商小组组长)、赵安林、孙锋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新城人和路**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号院**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Epoin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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