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偃师市玄奘故里绿化改造及补栽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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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号 *、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玄奘故里绿化改造及补栽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偃师市玄奘故里绿化改造及补栽工程(二次)河南****** 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号*号楼**层****室*******.**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偃师市玄奘故里绿化改造及补栽工程(二次)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日历天李利娟豫************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新爱(组长)、刁锐民、哈进新 四、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文件)规定,共计*****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商都****** 地址:偃师市首阳大厦*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B座***#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Epoin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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