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金山东路(解放路-湖东路段)行道树栽植及移植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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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东路(解放路-湖东路段)行道树栽植及移植工程(二标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江苏原文链接地址金山东路(解放路-湖东路段)行道树栽植及移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徐采磋(****)NJSN***项目名称:金山东路(解放路-湖东路段)行道树栽植及移植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一标段:金山东路(解放路-湖东路段)行道树栽植及移植工程;二标段:金山东路(解放路-湖东路段)行道树栽植及移植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④投标人自****年*月*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cn)”附件。*.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八开标室***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号)五、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八开标室***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八开标室***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号)。(二)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特别说明*.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徐州市建设大厦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万莉联系方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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