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0年陈吴乡禄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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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年陈吴乡禄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年陈吴乡禄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程三、中标信息:包号采购内容投标人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年陈吴乡禄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程******洛阳市洛龙区五环街*号中弘卓越中心A座*楼***室大写:壹仟壹佰零柒万叁佰捌拾壹元壹角叁分¥:********.**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年陈吴乡禄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司根茂、豫************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刘静(主任)、刘彩琴、郭清、吕春玲、范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 元,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件规定及“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 系人:张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号*#-*-****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监管部门: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年*月**日关于保留(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复验情况的通报 给你关于对评标专家周辉违规处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