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案外调解减诉累 定纷止争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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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范某递交的*份请求工伤赔偿的仲裁申请书,签收仲裁员抓住矛盾焦点,联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开展案外调解,成功地为劳动者解决了纠纷。 范某此前在某建筑工地打工时受了工伤,于****年*月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一直没有领到相关费用。因此,才到仲裁院递交申请。在受理前为案外化解纠纷,承办人员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深入了解。了解到申请人范某是在建筑工地打工,该项目以项目参保的形式参加了工伤保险。范某被认定工伤后,社保机构已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了相关待遇费用,但因协商未果包工头并未及时发给范某,也未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调解员在厘清案情后,决定先进行案外调解。首先,约谈了双方,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协商解决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把情与法充分地融合起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尊重法理、顺乎人情为基调,最大限度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最终,范某如愿拿到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万余元,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inf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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