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我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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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政府同意,黄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黄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正式更名为黄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并印发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据悉,在全省**个省辖市中属最早建立。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等**多个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地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未保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市未保委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市未保委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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