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汽车一辆(现代途胜SUV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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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研究所汽车一辆(现代途胜SUV*.*)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第五十四研究所汽车一辆(现代途胜SUV*.*)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转让方名称 ******第五十四研究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自身账户交纳*.*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以自有账户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已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的标的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受让方须自支付完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完成资产清点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转让移交确认书》。自转受双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移交确认书》之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交由受让方,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运输、税费等移交涉及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保密、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如受让方因故无法在约定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移交确认书》,需在约定工作日内得到转让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成交价款的***%作为违约金,标的物所有权归还转让方;(*)如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移交完毕的,需在约定工作日内得到转让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成交价款的***%作为违约金,标的物所有权归还转让方,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受让方需交纳成交金额*%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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