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润鸿水尚三期51#、55#、58#、61#楼工程控制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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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审核,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为********.**元【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 元)、增值税*******.**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
根据市住建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xls招标人:桂******(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