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阳江市骏远实业有限公司五金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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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五金塑料项目批复.docx阳环(江)建审〔****〕*号****年*月*******阳江市江城区裕东七路**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或者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号,邮编:****** 联系电话:****-*******相关附件: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