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受杭州******委托,就沥青混凝土加工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标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沥青混凝土加工服务采购(东部)*项沥青混凝土加工服务采购,加工规格型号相见招标文件分布区域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沥青混凝土加工服务采购(西部)*项沥青混凝土加工服务采购,加工规格型号相见招标文件注: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及以上标项参加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项。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沥青混凝土加工能力或资质的独立法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获取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获取,请将单位介绍信及报名表发送至邮箱:******。*.售价:***元/本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八.投标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建富社区恒新街*号杭州******六楼开标室九.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十.开标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建富社区恒新街*号杭州******六楼开标室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号:*******************十二.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注: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室,联系人:沈佩文,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杭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建富村恒新街*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楼联系人:阮亚楠、李良君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