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西陵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大树湾村安置房小区一期)室外配套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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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西陵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大树湾村安置房小区一期)室外配套工程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标评审-企业业绩修改为:“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五年内,投标人独立(不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包含道路、管网、绿化工程相关内容)施工任务的*分。(上传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以采信,考核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业绩均可)”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标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五年内,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包含道路、管网、绿化工程相关内容)施工任务的得*分。(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以采信,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标评审-信用分值评审修改为:“投标人施工类诚信总分<**分的不得分;**分≤投标人施工类诚信总分<**分的得*分; 投标人施工类诚信总分≥**分的得*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投标人施工类诚信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总分计为 ** 分;)(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类诚信总分为准)” *、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作废,投标人不需填写。投标人需按照随本答疑文件发放的承诺书进行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按照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 人:****** 联系人: 王定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万达广场B座)****室 联 系 人:高亚文 联系电话:****-******* 时 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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