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安新县污水处理站尾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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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污水处理站尾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污水处理站尾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公园建设工程以《关于安新县污水处理站尾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公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改发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情况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新县污水处理站尾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白洋淀区。 *.*项目概况:在安新县白洋淀区开展尾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公园建设。主要新建dn***~dn***输送管道共计约***.** km,一体化输送泵站**座,小型提升泵站**套,生态公园**处(约**.** ha),提升改造公园间道路连接线*.***km,应急深度处理系统*套,应急处理站*座(*** m*/d、***m*/d);设计尾水资源化利用总规模为****m*/d。 *.*合同预估金额:人民币***.**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万元;造价咨询费**.**万元。 *.*招标内容: 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前期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与协调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移交管理等;(*)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直至竣工结算,配合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具体包括: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概、预、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申请;配合各级审计工作等直至决算审计结束。(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及相关合同条款) *.*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施工期至一年运营维护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标段划分:*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监理、承包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河北的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近*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存在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 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A.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等级证书; B.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总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出具****年至今任意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年*月*日至今)至少提供一条投资额在*亿元(含)以上的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和造价服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 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近 *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两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不得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上述第 (*)、(*)、(*)条以“信用中国”网站(***.******.***.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上午**:** 至 ****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投标人自负。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后,可联系代理机构,将授权委托书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 ****** )领取可编辑版电子文件(文件以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的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日 ** :** 分, 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雄安新区安新县建设大街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号通用咨询大厦***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韩海东 联 系 人:杨委卓、沈浩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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