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扬州泰利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环保模块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扬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扬环审批【****】**-**号                                         项目代码:****-******-**-**-****** 关于******智能环保模块化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报送******编制的《******智能环保模块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江苏美景******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等材料均已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你公司拟投资****万元,利用位于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拓展区的现有部分厂房,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一条含材料预加工区、卫生间生产区、底板生产区、顶板生产区、侧墙生产区、端墙生产区、总装生产区、涂装生产区、内装生产区完整的智能环保模块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模块化房屋箱****台(套)的生产能力。《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内部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预处理至接管标准后经区域污水管网送至扬州汤汪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中A级。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表*标准;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表*的大型规模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中表A.*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布局,对各类声源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切实有效的屏蔽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的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本项目分别以*#厂房、*#厂房边界各设置***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环境敏感目标。 *、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企业在经营中应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污染物申请排放总量核定为: *、废水:COD≤*.****吨/年,TN≤*.****吨/年,TP≤*.****吨/年; *、废气:VOCS≤*.****吨/年,烟粉尘≤*.**吨/年; *、固体废物:全部安全综合处置。 四、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邗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五、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六、本批复下达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本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超过五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八、你公司应按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切实采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抄送:扬州市邗江区应急管理局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