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泰顺石文化创意基地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补充说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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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本项目原投标人资质要求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现修改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原报名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现更改为“****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
三、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现更改为“****年**月**日下午**:**”。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泰顺石产业研究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