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州新沂建立“水务长+河道长+检察长”协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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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十六字治水思路。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职能与水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协作,全面加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沂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水务河道领域检查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水务长+河道长+检察长”三长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以“水务长+河道长+检察长”促进河长制、河长治,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月**日,新沂市检察院、水务局、河道局主要领导对骆马湖生态环境建设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对该市河长制工作实施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骆马湖生态环境建设亮点不断,工作推动较好,措施得力。下一步,该市继续强力推进骆马湖退圩还湖工程,同时,通过建立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三联”机制,形成全流域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合力,实现跨部门协作联动,确保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无缝连接。全面加强内外宣传工作,深入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曝光违法犯罪案件,发挥好正面传播、反面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打造河湖长制工作亮点,共同维护全市水生态环境。(供稿:徐州市水务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