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霍邱县政务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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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政务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霍邱县政务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HQZFCG-*******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政务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柒万伍仟捌佰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霍邱县政务协同办公(OA)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健、李武松、荣先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全额向代理机构缴纳(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楼***室,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霍邱县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王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北路霍邱新中医院南***米 联系方式:方工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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