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人民路小学东校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2包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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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小学东校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包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恒实H****G***-* 二、项目名称:人民路小学东校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解放南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伍万叁仟贰佰肆拾陆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名 称:人民路小学东校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包(附属园玩具) 品牌(如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具体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吕志明、徐科、晁明红、费丽君、谢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人民路小学东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路,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 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 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人民路小学东校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玉朋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安市人民路小学东校 ****** ****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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