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建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综合楼、连廊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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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建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综合楼、连廊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建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综合楼、连廊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证书名称及编号 质量 工期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福****** ********.** 陈琛琛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闽************ 闽建安B(****)******* 按招标文件要求 ***日历天,且必须于****年**月**日前完工并质量验收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 秦赛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豫************ 豫建安B(****)******* 按招标文件要求 ***日历天,且必须于****年**月**日前完工并质量验收合格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 庄春生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 粤建安B(****)******* 按招标文件要求 ***日历天,且必须于****年**月**日前完工并质量验收合格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过程及结果:附件* 。 *. 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附件* 。 *、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本项目没有废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建安初级中学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榄路 ** 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先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号车创置业广场**楼****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建安初级中学 日 期:****年*月**日 注: *.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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