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小浪底专用线(孟津界~邙岭大道)照明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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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小浪底专用线(孟津界~邙岭大道)照明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汤阴县城关镇东大街项目经理:赵娜
执业证书信息:豫************
成交金额:叁佰叁拾伍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需求:本次设计小浪底专用线为一条城市次干路,北起孟津与西工交界处,南至邙岭大道(原***国道),道路设计长度 ****.***m,设计速度**km/h,红线宽度**m。根据行车要求全线设置路灯。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
五、磋商小组名单:刘伟(组长)、崔建桃、潘建龙、郝云嵩、张聪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贰万陆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评标*室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虹******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室
联系人:边女士
联系方式:****-********
邮箱:donghong***@***.com*.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女士
电话:****-******** 十一、附:*.洛阳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洛阳市小浪底专用线(孟津界~邙岭大道)照明工程项目磋商文件*.最终得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