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22日拟对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新建燃气蒸汽锅炉供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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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项目名称:**********年新建燃气蒸汽锅炉供汽项目建设地点:******主厂区*#机西南角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利用******主厂区*#机西南角的现有空地新建燃气蒸汽锅炉房,购置*台**t/h燃气蒸汽锅炉。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NOX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于**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表*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NOX排放浓度**mg/m*满足《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水污染物锅炉排污水CODcr、SS本项目运营期将锅炉原*%的定期排污直接接入除盐水管路回收,由主厂区原锅炉排污系统统一排污,主厂区锅炉排污水降温后回用于干煤棚喷淋、输煤系统冲洗以及干灰调湿等处,全部回用,不外排;化水站废水部分用于煤场和输煤系统喷淋冲洗,部分用于冲渣系统沉灰池用于锅炉出渣,不外排。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外排固体废物设备保养废矿物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原料包装废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噪声①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高效的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修;②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③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远离敏感点布置,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防护措施;④车间设置双层隔声门窗,日常关闭门窗作业。⑤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⑥在厂区周围设置围墙,设置噪声防护距离,厂区四周种植一定绿化。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