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柯桥区一般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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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你局《关于要求对柯桥区一般河道管理范围限权划界的请示》(绍柯农〔****〕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柯桥区一般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对全区****.*公里区级以下一般河道的管理范围划定。管理范围为规划河宽大于等于**米的平原河道为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十米的区域,规划河宽不足**米的平原河道为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五米的区域,山区性河道为护岸迎水侧顶部或背水坡堤脚向陆域延伸二米的区域,划界只限权不确权。在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建筑物的应提请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出具意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年*月**日柯桥区一般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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