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对《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邹家碗铺地块一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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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规定,经二道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联合工作组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对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邹家碗铺地块一项目范围内*处未经登记建筑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处建筑物基本情况如下:一、长春市二道区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处共***㎡未经登记建筑,具体情况如下:*.************:房屋编号WA*,建筑面积***㎡,独立建筑,砖混结构。*.王树林:房屋编号WA***-*-***,建筑面积*㎡,非独立建筑,塑钢结构。二、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地块一项目*处共**.**㎡未经登记建筑,具体情况如下:*.朱双芹:房屋编号GA*-*,建筑面积*.**㎡,非独立建筑,混合结构。*.尹中全:房屋编号GB*-*,建筑面积**.**㎡,非独立建筑,混合结构。*.宋树国:房屋编号GC*-*,建筑面积**.**㎡,非独立建筑,混合结构。*.宋树国:房屋编号GC*-*,建筑面积*.**㎡,非独立建筑,木制结构。*.王孟江:房屋编号GD*-*, 建筑面积*.**㎡,非独立建筑,混合结构。上述未经登记建筑依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邹家碗铺地块一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权利人如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承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岭东路***号 联 系 人: 金鑫 电话:****-********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