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银祥口水泥用石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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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银祥口水泥用石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传真:****-*******
地址:峨边县沙坪镇滨河路**号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银祥口水泥用石灰岩矿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银祥口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冶勘设计******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矿区面积*.***km*,主要建设露天采矿区,新建矿区内临时道路、工业广场及配套生活设施,建设年产***万t矿石开采项目。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施工前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使施工扬尘排放浓度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中各施工阶段排放限值。运营期对采区采剥、爆破、原矿装卸、车辆运输粉尘(扬尘)主要采取洒水、喷雾降尘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排放的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深夜施工噪声扰民。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山体阻隔,加强爆破管理、控制爆破时间,以减少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项目施工期挖填土石方内部平衡,项目施工期间无弃方。施工期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处理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依托水泥厂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运至上游村垃圾收集点,由乡镇统一收集处理。项目运营期设置临时表土堆场放置表土,用于后期矿山复垦和生态恢复,废石作为水泥原料全部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定期打捞、自然沥干后用于场地平整或矿区复垦,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