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淮环行【2021】04号 关于《安徽省绿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利用4万吨铝灰渣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
你公司报送的《安******年回收加工利用*万吨铝灰渣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市环科所评估意见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项目位于安徽省濉溪县樱花路北侧杨槐路西侧,占地*****.*平方米(约**.*亩)。项目主要建设铝灰库房、铝灰加工车间、石灰石破碎间、回转窑、废气处理系统等设施,主要设置 * 条生产线(铝颗粒生产线,铝酸钙生产线),项目年回收*万吨铝灰,铝灰加工后的产品铝颗粒产量约 *.* 万吨/年;将铝灰加工产生的二次铝灰经过无害化处理,加工制成铝酸钙产品,铝酸钙产量约*.*万吨/年。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选址符合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扩展区规划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占总投资的*%。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书》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文件要求,强化洒水抑尘等防治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窑尾烟气中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SCR+多管冷却+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处理达标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号)相关要求后(烟粉尘**mg/m*、二氧化硫***mg/m*、氮氧化物***mg/m*),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铝灰加工车间投料、球磨、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条线各设*台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石灰石破碎间投料、破碎、混合料(二次铝灰和石灰石)球磨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铝酸钙加工车间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P*、P*、P*排气筒的粉尘排放须达到《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同时,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烟粉尘*.***吨/年、二氧化硫*.***吨/年、氮氧化物**.**吨/年),环境防护距离***米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规范化设置排污口。
*、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工作。废包装袋、化验室废物、废机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收运和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窑灰返回回转窑作为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和厂界周围绿化,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要求。
*、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书》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二次铝灰原料库、二次铝灰仓等重点防渗区采用复合防渗结构用压实粘土(厚度不小于*m,渗透系数≤**-*cm/s)+***g/m*无纺土工布复合基础为地基,其上铺设*mm厚HDPE膜(渗透系数≤**-**cm/s),池体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mm,渗透系数≤**-*cm/s)浇筑。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落实《报告书》关于地下水监测有关要求,在厂区北侧(上游)、厂区内、厂区南侧(下游)各布设一个检测点,每季度监测一次,确保地下水水质安全。在厂区西南侧拐角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
*、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项目须建设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m*)及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m*)。
*、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采纳《报告书》中的其他建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管理要求。
**、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行政许可科)
传真:****-*******
通讯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号
邮编:**********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