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关于对《庄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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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 中 | 小】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和高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庄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分工,重新起草了《庄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大家踊跃参加,提出宝贵意见。请于*月*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 系 人:张东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附件:庄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不全的图片或内容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html/newsShow_**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