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元自然资告字[2021]7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元自然资告字[****]*号) 元自然资告字[****]*号****/*/* 经元氏县人民政府批准,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长春路南侧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常山路南侧、恒山大街东侧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号地块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号地块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常山路***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