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林州市第三水厂改扩建及配水管网工程(厂区土建及附属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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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第三水厂改扩建及配水管网工程(厂区土建及附属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G-****-***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元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在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出具合格证明书,并保证产品未曾使用过)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预算金额(元) 中标金额 (元) * 林州市第三水厂改扩建及配水管网工程(厂区土建及附属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 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河****** 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号 ******************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松鸽、李冬梅、朱海涛、岳秀杰 采购人代表:付志杰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不含税),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建工(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人:裴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林州市长春大道与龙安路交叉口联通大厦**楼 联系人:辛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女士 电 话:*********** ****年*月*日
附件信息:中标公告扫描件.docx关于保留(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复验情况的通报 给你关于对评标专家周辉违规处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