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层转《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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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传〔****〕**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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