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市医保中心办公用房装修改造SZCG2021036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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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医保中心办公用房装修改造SZCG*******A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原文链接地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A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医保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和智能化改造工程(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宿******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胜利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宿州市医保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和智能化改造工程(一标段)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日
项目经理:孙晓燕
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沈会、李大宝(组长)、张孝永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代理费:****元(含专家评标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大市场商业区S-*栋***号,联系人:董工,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宿州市胜利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号锦盛大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