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新余市仙女湖大道西延伸段(分宜段)道路照明工程招商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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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发改字【****】***号文批准,分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开工建设仙女湖大道西延伸段(分宜段)道路照明工程,该工程采用BT方式诚邀国内既有资金实力又有施工业绩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投资施工。具体要求详见《仙女湖大道西延伸段道路照明工程投资模式建设实施方案》。仙女湖大道西延伸段道路照明工程BT投资模式建设实施方案鉴于本工程建设资金目前尚未到位,以及工程建设尽快推进的要求,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将本工程采用BT投资模式建设,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诚信、择优”的原则,严格建设程序,在县监察局、县发改局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工程项目投资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如下:一、工程名称及建设规模(工程投资)*、工程名称:仙女湖大道西延伸段(分宜段)道路照明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商绿化工程全线长约****米、共***盏路灯。*、投资商诚信保证金为***万元。二、工程款结算*、参照****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其相应费用定额、工程建设期相应的《新余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材料单价的调整补差和人工费调整。*、工程最终造价以县审计局的审核结果为准。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三年内全部付清,第一年支付**%,第二次支付**%,第三年支付**%。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不休)*、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潜在投资商满足按公告要求且提供了诚信保证金者即视为已报名。联系人:李志刚联系电话:************、报名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投标单位开标时现金交纳资料费***元。五、投标须知*、投标人自行通过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年*月**日**:**日之前由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帐户将该工程诚信保证金转帐至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开户银行:分宜县农行营业厅账户: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六、评标办法*、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投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参加,并签名报到,未参加开标会的(或迟到)将被视为自动弃权。*、开标时,以建设方(招商方)财务人员核实的诚信保证金已到账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者为有效投标人,否则为无效投标人。*、非建设方(招商方)原因逾期不签订工程建设投资协议或非法转包、分包的,视中标人对中标的不履行及违约,招商方从其交纳的工程保证金中扣缴**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按中标排序第二中标排序人将按程序成为项目的中标人,依此类推。*、本次招商招标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投资人。七、其他事项*、本工程建设项目要求投资人全额投资。*、在签订投资及施工协议书后,投资人需要使用其交纳的诚信保证金须向建设方(招商方)提供已签证的工程量清单、招商方认可的购销合同等,经分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认可后,按工程进度退还相应的诚信保证金,如完成工程总量的**%时,招商方退还投资方**%诚信保证金,完成工程总量的**%时,诚信保证金全部退还(不含质量保证金)。*、招商人拟定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疑义提出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招商人调整或变更招商招标文件及答疑时间为****年*月**日。本次招商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同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年**月**日第一次公告内容。*、考虑到我省符合资质要求的投资人较少,开标时,投标人可暂不提供进赣备案手续。招商单位:分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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